千乡网|甘肃合作社网|千乡物流频道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管理专区庆城农经信息网首页农经概况荣 誉地 图机构职责县乡概况视频播放三农动态农经统计农经知识农经通知合作社风采供求信息实用技术政策法规农村财务农村土地土地流转休闲农业项目建设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首页 >> 农业综合

武文斌:依法规范农村财务公开工作 不断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

2012-05-31 15:06:57作者:武文斌阅读次数:1077打印返回

农业部、监察部联合修订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对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意识,维护农民经济利益,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定》精神,省农牧厅、监察厅结合我省实际,联合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赋予了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职责。各地要积极组织广大农经干部和农村财务人员认真领会、深刻把握《办法》的精神实质,要把贯彻落实《办法》、切实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作为当前农经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党和政府把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给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添了极大的活力,粮食产量连续获得丰收,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业农村经济形势持续向好。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一些地方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权、监督权、知情权、收益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个别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案件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不完善,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颁布实施《办法》,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工作。
  (一)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是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目前,虽然全省94%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公开,公开不规范、走过场,甚至半公开、假公开等现象,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民主监督权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对村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不到位。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常抓不懈。
  (二)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实践。深入开展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财务公开制度不落实,财务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村干部或村干部亲属超范围、超标准享受国家政策,村干部超标准发放工资、补贴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形象,影响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积极推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三)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措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广大农民群众多年辛勤劳动的成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经济利益。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加快推进,以土地为主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收入日益增多,个别村干部贪污、挪用、侵占土地征收补偿费,私自非法出租、出让集体土地等问题时有发生。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大力推进农村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把《办法》的贯彻落实作为推进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2010年,全国人大修订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也制定印发了一系列文件,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民主管理、“三资”管理等多方面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制定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政策的具体体现,对于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农村法制建设。
  二、把握关键环节,依法有序推进村级财务公开
  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办法》在很多方面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一定要吃透政策精神,把握关键环节,积极推动落实。
  (一)广泛组织动员,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直接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办法》的贯彻执行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大力开展干部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各种专题培训班,认真组织各级农业、农经干部学习领会《办法》精神,努力培养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工作队伍。
  (二)把握工作定位,依法履行职责。《办法》明确赋予了县级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财务公开、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对财务公开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映的突出问题实施审计和对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等四项职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到指导监督工作不缺位、不越位,深入推进财务公开工作。
  (三)准确把握实施范畴,确保制度广泛实施。为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要求,《办法》除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实施财务公开制度外,将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撤村后代行原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农村社区(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全部纳入到了制度实施范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办法》实施范围,确保不遗漏、全覆盖。
  (四)加强指导,深入推进财务公开规范化。各级农业、农经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办法》要求,全面规范财务公开工作。一是补充完善公开内容、事项及程序。县乡两级农业、农经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出台规范的财务公开项目目录、逐项公开事项目录以及规范公开流程等规范性制度。二是规范公开期限、时间、地点和方式。县乡两级要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统一的公开期限、时间和地点。各级农经部门要在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巩固、完善固定公开栏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网络,指导、协调、帮助村级组织推行网络、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公开方式。三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等财务公开监督组织,明确监督组织职权,规范监督组织行为。四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公开档案。县乡两级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台财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档案管理规范化。
  (五)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是村级财务公开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基础和前提。《办法》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赋予了明确的工作职权。各级农经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乡镇会计委托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工作,加强队伍,全面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为村级财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服务。
  三、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执行
  财务公开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农村基层组织的健康运行。各级农业部门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办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党委和政府应加强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内容,作为乡(镇)、村两级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出台考核激励机制,为深入推进财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新的动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财务公开制度和机制,确保财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办法》明确赋予了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财务公开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映的突出问题实施审计和对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以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违反《办法》规定行为依法制止、纠正和处罚的职权。各级农经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大对财务不公开、假公开、少公开,以及程序不规范、档案不健全、监督组织不健全、监督组织权力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大对财务公开后农民群众反映问题的审计力度,依法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财务的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协调配合。《办法》确立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乡(镇)党委或政府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的共同指导监督工作体制。各级农经部门要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充分依托纪检监察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组织力量,全面推动工作。当前,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制定审计及违反《办法》案件移交制度,强化对违反《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配合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构建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 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    

版权所有:甘肃省农村合作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技术支持:千乡万才科技(中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