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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庆阳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2012-05-31 15:15:14阅读次数:1121打印返回

                           2012年庆阳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安排意见

各县(区)农牧局: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市农经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市农牧业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现做如下安排:
     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按照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要求,继续推进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二轮土地承包中的遗留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承包期内违法收回或者调整农民承包地、强迫或者限制农民流转承包地等行为。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责任制,做到土地承包相关文件、合同、方案、台账、表册等资料完整齐全,实现“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
    (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严格、流转顺畅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规范有序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体系建设,省上扶持的西峰、正宁、宁县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加快建设进度,按期完成项目任务,尽快开展政策咨询、信息收集发布、业务指导、宣传培训工作,其他县都要积极努力抓好县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要按照“有固定服务场所、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必要办公设施、有规范流转程序、有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有流转信息发布平台”的“六有”标准要求,继续规范完善2011年市上扶持的10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快2012年市级扶持的16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各县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建设,年内每县新建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3个,使全市乡镇流转服务机构达到50个。积极推进村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建设,确定兼职信息员,收集、发布流转信息,做好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工作。西峰区要认真做好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测试点各项工作。
    (三)全面推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通知》(庆政办发[2010]217号)规定,切实发挥调解仲裁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持农村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到2012年底县(区)普遍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基本健全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法定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审理、有固定地点办理,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法完善仲裁工作制度,提高调解仲裁活动规范化水平。要与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同步建设,加快构建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立健全县级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年内新建乡镇调解室24个,使乡镇承包纠纷调解室累计达到50个。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培训力度。加强与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纠纷解决协调机制。
    (四)加强农村土地流转项目管理和监督。各县区要把项目争取、实施做为推动农经工作的主要举措,切实争取好、实施好省、市下达的农村土地流转扶持项目,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项目实施主体,专款专用;配套物资按时配发到位。今年,要确保在7月底前高标准完成2011年土地流转项目建设任务,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同时,加强协调沟通,积极汇报争取2012年省级农村土地流转扶持项目,加快推进县、乡、村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建设。
    (五)做好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统计工作,各县区都要确定分管领导,确定专人办理,落实土地流转信息季报制度,在每个季度最后一月的20号前将土地流转信息报市农经局,市农经局汇总分析,为有关部门决策、指导农村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示范社
    (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步伐。积极实施示范社创建行动,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进度,全市规范建设40个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要紧紧围绕我市农村主导产业开发,培育发展一批内部运行机制健全、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经济效益显著,达到“五有”标准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七)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村能人创办、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年内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
    (八)认真开展合作社普查和网站建设工作。对已经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县为单位认真开展普查工作,市上组织对省、市命名的示范社进行专项调查。准确掌握全市合作社建设现状,建立健全合作社电子档案,实行动态化监测和管理。制订《庆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管理办法》,明确示范社建设标准、认定程序、监测办法、项目扶持办法等,引领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九)提高合作社综合服务水平。按照自主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鼓励引导同行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发挥联合功能。大力推进合作社标准化生产,鼓励合作社购置大中型农机具,推广应用良种良法、良机良艺,努力提高合作社新产品科技含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合作社品牌化建设,支持合作社“三品一标”认定认证和商标注册。支持合作社建设产地仓储保鲜设施,鼓励合作社参与多种形式的新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强化市场信息获取能力。进一步抓好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合作社网站。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探索开展“农企对接”、“农校对接”,增强合作社服务社员、开拓市场的能力。年内每县(区)至少有10个以上合作社与超市建立比较稳定的产供销关系,实现“农超对接”。支持合作社在公益性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开设直销点,有条件的县(区)可逐步开展合作社直销试点,提高合作社市场营销能力。
    (十)推动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结合“阳光工程”项目加强合作社人才培训,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发挥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功能”,提高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合作社财务管理,落实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重点抓好示范社建帐核算和成员账户设置,规范合作社盈余分配,完善合作社会计报表编制和报送制度。
    三、全面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
    (十一)做好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于2012年6月底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十二)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全面贯彻《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继续加强村级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市、县(区)农经部门要选择8个行政村进行全面审计,县区要审计1/3的乡镇代理村账,乡镇审计所有行政村财务收支和备用金使用。
    (十三)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以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为契机,创新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由会计委托代理向“三资”委托代理转变,在全市116个乡镇全面实行乡镇设代理会计、村设报账员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财务管理模式。全面贯彻农业部、监察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按要求建立健全以群众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加快发展休闲农业
    (十四)开展庆阳市“百佳农家乐”评选认定工作。按照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庆政发[2011]44号)要求,加快发展以“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休闲农业;适时开展“百佳农家乐”认定评选活动,西峰区要积极完成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任务。通过抓点示范,打造明星,引导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健康快速发展。
    (十五)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各县(区)要认真开展“农家乐”摸底调查,积极争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项目,推动全市“农家乐”健康快速发展。
    五、努力做好农经基础工作
    (十六)加强基层农经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健全农经体系,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提高农经工作水平。加强对乡镇农经站的管理和指导,督促乡镇农经站落实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办公人员,加强乡镇农经站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十七)做好农村经济运行分析。落实农经年报、半年报、季报和年终预报工作制度,严格审查,确保上报数据和分析报告质量。通过统计汇总开展动态分析、预测,为各级领导决策、指导农村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十八)做好农经工作调查研究。围绕完善和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和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深入基层开展农村政策调研,认真总结推广实践中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推动全市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十九)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做好农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宣传党的政策,弘扬工作实绩,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农经信息报送,为领导决策部署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附: 2012年全市农经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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